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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章旗徐建民分别受聘广西林科院“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米乐app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11-11-28 作者: 来源:广西林科院综合办公室 总浏览:366 今日浏览:1
11月22日下午,广西首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聘任仪式在南宁隆重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出席会议并为受聘者颁发聘书。
仪式上,广西林科院院长袁铁象作为设岗单位代表,与杨章旗、徐建民签订聘任合同书,分别受聘为广西林科院“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
杨章旗,现任广西林科院用材林研究所所长,广西松类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林木遗传育种的知名专家、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徐建民,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首席专家;现任中国林学会林木育种分会常委、树木引种专业委员会常委、桉树专业委员会常委。
此次广西向海内外聘任八桂学者27人,特聘专家31人。广西林科院是全区唯一获聘两个岗位的正处级科研单位。
“八桂学者”在聘期内,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其所带科研创新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其自主分配;每年为每位八桂学者提供科研补助经费60万元;从自治区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区内受聘的八桂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林科院为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的配套科研经费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同时,享受林科院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特聘专家”在聘期内,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其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林科院每年向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向其所带团队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并享受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仪式上,广西林科院院长袁铁象作为设岗单位代表,与杨章旗、徐建民签订聘任合同书,分别受聘为广西林科院“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
杨章旗,现任广西林科院用材林研究所所长,广西松类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林木遗传育种的知名专家、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徐建民,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首席专家;现任中国林学会林木育种分会常委、树木引种专业委员会常委、桉树专业委员会常委。
此次广西向海内外聘任八桂学者27人,特聘专家31人。广西林科院是全区唯一获聘两个岗位的正处级科研单位。
“八桂学者”在聘期内,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其所带科研创新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其自主分配;每年为每位八桂学者提供科研补助经费60万元;从自治区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区内受聘的八桂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林科院为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的配套科研经费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同时,享受林科院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特聘专家”在聘期内,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其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林科院每年向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向其所带团队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并享受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